蘇自然資規發〔2019〕1號
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地質調查研究院、省地質資料館: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和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以及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7〕35號)的規定,省廳與省財政廳組織制定了《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 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2. 《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使用說明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1月31日
附件1
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表1 江蘇省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表2 江蘇省探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表3 江蘇省空白區探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表1-3見PDF版)
附件2
《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使用說明
一、基準價適用原則
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實施后,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競爭方式出讓礦業權的,出讓收益底價不得低于以基準價計算的出讓收益;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的,出讓收益按照評估價值、基準價計算的出讓收益就高確定。
二、以基準價計算礦業權出讓收益
1. 采礦權出讓收益
(1)固體礦產(不含鐵)
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資源儲量
(2)鐵
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資源儲量×選礦難易程度調整系數
(3)地熱、礦泉水
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年生產規模×出讓年限
(4)二氧化碳氣
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資源儲量
2. 探礦權出讓收益
(1)估算了資源儲量的探礦權出讓收益
探礦權出讓收益=采礦權出讓收益基準價×資源儲量×調整系數
(2)空白區探礦權出讓收益
探礦權出讓收益=擬出讓探礦權面積×基準價×調整系數
三、共伴生礦產礦業權出讓收益計算原則
共生礦產基準價按主礦種標準確定,伴生礦產按對應的基準價確定。
四、基準價調整
根據市場情況,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當礦產品市場價格變化幅度較大時將及時調整。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的通知(蘇自然資規發〔2019〕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