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規字〔2025〕7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4〕12號)要求,我廳制定了《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申報和評選管理辦法》《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評選標準》,經2025年8月25日廳黨組會審議通過,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申報和評選管理辦法
2.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評選標準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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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申報和評選管理辦法》《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評選標準》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7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