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民規〔2025〕2號
各設區市民政局、黨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水利(務)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林業局、消防救援支隊、人民銀行各市分行:
為進一步加強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提升綜合監管系統性、協同性、有效性,規范殯葬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殯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公益惠民導向,全面深化殯葬領域改革。圍繞“逝、殯、葬、祭”全領域,聚焦突出問題、重點矛盾、薄弱環節,明確監管任務,明晰部門職責,建立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機制。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形成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協同聯動的綜合監管體系,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更加完善,聯動更加順暢,殯葬活動更加規范,殯葬服務更加有序,廣大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具體目標包括:實現殯葬服務價格公開透明,有效遏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顯著提升殯葬設施的安全性和管理服務水平,推動殯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形成具有江蘇特色的殯葬服務管理新模式。同時,通過跨部門綜合監管,進一步促進殯葬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文明、綠色、生態的殯葬新風尚。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省市縣三級全面構建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本地區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任務,明確工作重點,細化落實措施,定期會商研判,解決實際問題。聚焦殯葬設施違規建設、違規收費、違規銷售、喪事擾民、散埋亂葬等多發問題,建立風險隱患聯合監測機制,利用信息手段全面提升監測能力,有效歸集相關監測信息,對重大問題開展跨部門綜合研判,確保專項問題盡快處置、復雜問題聯動處置。積極整合監管執法資源,統籌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執法力量,組織開展聯合抽查檢查,持續提升協同監管能力。健全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優化抽查檢查形式,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相關部門在依法查處殯葬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亂紀線索、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存在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商請有關機關協助處置。
(二)明確重點監管事項和部門職責。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大對遺體接運、殯儀服務、骨灰安葬、殯葬用品市場等服務機構、組織和個人行為的監管力度。圍繞“逝、殯、葬、祭”等環節,聚焦殯葬行業階段性突出問題,從監管場景入手,針對重點監管事項,規范各項工作內容、流程和標準,為跨部門綜合監管提供有效依據,不斷提升綜合監管的精準性和實效性。要建立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明確監管重點事項名稱、牽頭單位、配合單位、監管對象、責任分工、監管方式等,并實行動態管理,適時優化更新。要壓實主體責任,按照法律法規、“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明確監管事項責任分工,加強協同聯動,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加強殯葬行業日常監管,明確服務規范和工作流程,并對殯葬行業組織進行指導;發展改革部門應當依法制定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政策和具體收費標準;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查處涉及殯葬行業的違法犯罪行為及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違法占用耕地建墳行為;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及太平間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殯葬設備、喪葬用品生產經營等無需取得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及殯葬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管理;林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查處非法占用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建設殯葬設施行為,涉及刑事犯罪和違紀情形的,依法及時移送;網信部門要加強對網絡祭掃平臺的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殯葬行業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三)強化跨部門綜合監管執法。各地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要將殯葬執法納入市、縣綜合執法范圍,暫未納入的應建立健全聯動執法機制。對涉及多部門聯合監管的事項,明確牽頭部門和參與配合部門,構建“1+N”多主角監管和去中心化協同體系,形成監管合力。要建立發現問題聯合會商、聯合處置及通報機制,針對“雙隨機”檢查、專項檢查及投訴舉報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迅速組織聯合行動,確保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整改。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政策的協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既要防止出現監管漏洞,又要避免政策疊加、交叉監管造成不利影響。要健全監管問責機制,細化責任追究措施,因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導致逝者及其家屬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推動跨部門綜合監管智慧平臺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建立健全源頭追溯、線索移交、聯合調查、聯動執法等機制,推動綜合監管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要利用“互聯網+監管”,搭建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匯集殯葬管理基礎數據。積極發揮數據作用,建立數據決策分析庫,及時發布殯葬動態信息,為制定殯葬行業服務管理政策提供數據支撐;建立數據交換共享庫,為民政、財政、人社、醫保、公積金等多部門“個人身后一件事”業務辦理、業務注銷、停發待遇提供數據參考依據。要完善平臺鏈接功能,逐步將醫院太平間、殯儀館、公墓等場所的視頻監控系統、遺體接運車輛管理系統以及數據資源交換共享平臺、網上祭掃系統等有機對接,促進殯葬服務管理實現全要素監管,骨灰安放流程實現全鏈條追溯,切實規范殯葬服務秩序。要完善信息平臺殯葬基礎設施管理模塊,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供殯葬設施用地范圍,由民政部門完善殯葬設施相關信息后上傳至管理模塊,及時預警發現違法用地行為,嚴格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和殯葬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要充分發揮平臺調度作用,對殯葬領域“逝、殯、葬、祭”的業務流轉、公眾辦理預約、車輛使用、祭掃活動等環節信息高效響應,以信息資源共享共治為基礎,提高監管效能。
(五)定期開展綜合監管跟蹤評估。要建立健全綜合監管跟蹤評估機制,開展綜合監管實施情況和效果評估。通過用戶評價、投訴舉報等環節收集問題線索,形成聯合監管工單,應用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分發部門處理,跟蹤督促辦結反饋,形成問題處置閉環。通過整合部門聯合監管成效、業務辦理結果等各類數據資源內容,對違規情形預警分析,提升監管效率。要建立健全定期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對綜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會商,指導督促落實。加強殯葬服務信用建設,將相關個人和殯葬服務機構的信息數據和失信情況等納入誠信體系,探索適合殯葬行業的信用監管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信用評價體系,明確分級分類標準及相應的協同措施。依托信用監管平臺,全面記錄殯葬服務市場主體在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管理、公共服務及監督執法等各個環節中的信用行為,及時歸集共享信息,實現違法信息在線披露和信用共享。聚焦殯葬服務機構的核心業務監管,全面匯聚、整合監管對象的信用數據,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助力監管工作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綜合監管作為深化殯葬改革、推進“逝有所安”的重要內容,加強統籌謀劃,加快推進落實。對未履行相關監管職責的部門,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適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納入對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評價。
(二)加強隊伍建設。根據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需要,各地要針對性地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培訓,做好人員、技術、設備和經費保障。堅持屬地管理與部門聯動,加強對殯葬服務全過程的監管,探索將殯葬執法納入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管理范疇,推動殯葬監管下沉、關口前移。各地要及時總結殯葬行業典型執法案件,不斷規范執法資格、調查取證、案件文書,形成一批執法案例卷宗,用以指導殯葬行業執法實踐。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把跨部門綜合監管與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提升殯葬服務質量、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結合起來,利用各媒體平臺和多樣化的宣傳形式,深入普及殯葬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增強群眾的認知度,并激發公眾參與跨部門綜合監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黨員干部表率作用,大力宣傳喪葬習俗改革中以身作則的先進事例,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充分發揮殯葬協會、村(居)紅白理事會的宣傳引導作用,持續營造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
本指導意見自2025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5日。
附件:江蘇省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
江蘇省民政廳
江蘇省委網信辦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水利廳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
江蘇省林業局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詳見PDF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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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民政廳等13部門關于推進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蘇民規〔2025〕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