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規字〔2025〕11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產局)、城管局、公積金中心,南京、無錫、蘇州園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蘇州市水務局:
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8號)以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廳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結果經2025年9月29日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全省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科〔2014〕705號)等4件文件,修訂《關于印發江蘇省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的通知》(蘇建規字〔2022〕1號)1件文件,新制定《關于印發<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12號)1件文件。詳見附件。
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特此通知。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廢止文件目錄
2.修改文件目錄及正文
3.重新制定文件目錄及正文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詳見PDF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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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11號).pdf